永吉法院:以审判为中心,持续推动庭审实质化、规范化
正义之声网讯 (永吉法院 苏圣淇)为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,提升刑事审判工作质效,永吉县人民法院积极作为,严格按照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公诉案件庭审标准(试行)》,规范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庭审程序,优化庭审方式,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、规范化。
近日,永吉法院以庭审实质化方式,适用简易独任程序,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、故意伤害、诈骗数罪并罚案件,由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孙海波担任审判员,永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长凤淑杰出庭支持公诉。
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王某某殴打被害人郑某,将其鼻部打伤,伤情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;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仍使用其银行卡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。经审计,王某某名下银行卡共流入涉案资金637011.56 元,关联案件18起,关联案件涉案金额48237.69元;被告人王某某虚构事实,骗取受害人钱某某等人现金和拖拉机、手机、三轮车等财物共计15966元。
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永吉法院在庭前准备、庭审调查、庭审辩论、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,严格按照程序要求,案件审理高效完成,并当庭宣判。
庭审后,孙海波对被告人王某某进行释法明理和心理辅导,被告人表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自身和社会的危害,认可法院裁判结果。凤淑杰对被告人进行了训诫,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,一定好好改造,争取早日回归社会。
今后,永吉法院将继续落实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,通过规范庭审过程,确保案件的证据采信、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、定罪量刑得到充分调查、充分辩论,加大推进刑事审判实质化、规范化,促进裁判结果既符合实体公正又符合程序公正,不断提高审判质效,推进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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